來源: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
作者: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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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14-03-17
魯招考〔2014〕22號
各市招生(考試)辦公室(院、中心)、有關高等學校、有關中學:
山東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,嚴格執行教育部《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司〔2014〕1號)有關規定?,F就做好我省2014年招收保送生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所有擬參加保送生招生的考生均應參加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。
二、凡是已被招生院校確定按保送生擬錄取的考生,必須填寫《山東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擬錄取考生確認表》1份(見附件,以下簡稱《確認表》)??忌璧卿浬綎|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(www.sdzk.gov.cn)下載《確認表》,再由中學填寫推薦意見后,于3月底前將《確認表》寄到招生院校。
《山東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擬錄取考生確認表》是我省保送生錄取工作的必需材料,考生只能選擇寄送到1所招生院校,如因多校寄送造成錄取中的遺留問題,由考生本人負責。
三、招收保送生的普通高校應于2014年4月20日前,將擬錄取保送生《確認表》、擬錄取保送生名單(加蓋招生院校公章)等材料,報送到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(地址: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402室,郵編:250012)。
四、山東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將于2014年4月30日前全部結束。已確定被普通高校按保送錄取的考生,一律不再參加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。
五、2014年普通高校保送生錄取名單,將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信息網公示。
六、各有關高校、中學要按照高校招生實施“陽光工程”的有關要求,加強管理,信息公開,認真做好保送生的推薦、選拔、測試和考核等工作,確保保送生招生工作公平、公正。
附件:
山東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擬錄取考生確認表.doc
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
2014年3月14日